关于2020年9月全国统考准考证打印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0-09-01 浏览人数:
另外,根据《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》(网考委[2005]01号)文件第七章“考试违纪处理”之第三十七条规定和实际操作情况,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,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;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,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,并给予停考两次的处罚。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,取消统考资格。请予以高度重视!
因疫情原因,并根据部分考点机位资源,网考办对部分考生考试时间进行了系统统一调整,因此部分考生考试时间有所变化。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考试时间参加考试。
涉及本次考试时间系统统一调整的考生,若无法按准考证上考试时间安排参加考试,将延期至12月统考,考生需在9月20日前反馈考生信息。反馈通道:考生登录报名缴费系统后,选择“报考信息确认”-“点击反馈”。为了考生利益,相关信息请务必如实填写,确保能找到本人。
注意事项:
1.参加9月统考的考生,必须遵守考点所在地相关防疫管理要求,并配合考点的防疫检查。
2.跨省流动考生须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防疫要求,具体可通过腾讯新闻防疫板块、拨打考点咨询电话等通道。
3. 因防疫管理工作要求,多数考点禁止外来车辆驶入停放,自驾的考生须自行解决车辆停放问题。
4. 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,为接受考点防疫检查留足时间,避免占用考试时间影响参加考试。
请大家在这段时间里抓紧复习,争取顺利通过!